声明书类公证海基会认证,是大陆居民为将个人声明书(如财产处置声明、委托代理声明、身份信息声明等)用于台湾地区(如台湾房产过户、委托办理银行业务、身份信息补正等),先由大陆公证处对声明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声明人意思表示的自愿性进行公证,再通过海基会验证公证文书效力并出具认证的两岸文件合规流程。因台湾地区对个人单方声明的法律效力有严格验证要求,该认证是大陆声明书在台湾地区具备约束力的必要环节,确保文件被台湾法院、户政事务所、银行等官方机构认可。
一、办理流程
- 声明书起草:根据使用场景明确声明内容(如 “自愿委托台湾亲属办理房产出租”“声明某证件与本人为同一人”),需语言严谨、无歧义,可由公证处协助规范格式;
- 办理公证:声明人携带声明书草稿及相关材料到户籍地 / 常住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声明书并完成公证,3-5 个工作日领取公证书(加急 1-2 个工作日,需声明人本人到场面签);或通过【通慧办】线上公证认证服务平台上传材料扫描件
- 海基会认证与领取:材料至海基会后,常规 5-7 个工作日完成认证,认证件可由海基会代收邮寄给声明人,或由台湾地区接收方(如委托的亲属、合作机构)直接领取,领取时核对海基会认证章及声明内容一致性。
二、所需材料
必交材料:
- 声明书原件(需声明人亲笔签字,内容明确用途、有效期及核心声明事项);
- 声明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声明人户口本原件(需含本人页及户主页,集体户提供首页复印件盖公章);
- 公证处出具的声明书公证书原件(需含公证编号、公证处公章、公证员签名及声明人面签记录)。
特殊情况补充:
- 委托代办转递:需提供声明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仅转递环节可代办,公证环节需声明人本人到场);
- 涉及财产声明:如声明房产、存款处置,需补充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银行存款证明);
- 未成年人声明:需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
- 境外声明人:需提供境外居留证明(如护照、境外居住证)及经当地中国使领馆认证的身份材料。
三、常见问答
- Q:声明书内容能修改吗?修改后需要重新认证吗?
A:声明书公证后不可修改,若内容有误需重新起草声明书、重新办理公证,再通过海基会认证,原认证文件自动失效。
- Q:办理声明书公证必须本人到场吗?
A:必须本人到场,因公证处需确认声明人意思表示真实,避免代签导致声明无效,线上公证也需声明人完成实时人脸核验及远程面签。
- Q:认证后的声明书在台湾地区有效期多久?
A:有效期以声明书中注明的时限为准(如 “本声明有效期 6 个月”),若未注明,台湾地区通常默认 6 个月内有效,建议按使用需求明确有效期,避免超期。
- Q:声明涉及台湾地区第三方权益,需要第三方到场吗?
A:无需第三方到场,声明书是声明人单方意思表示,仅需声明人本人完成公证与认证,若台湾地区机构要求第三方确认,可额外提供第三方书面确认材料作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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