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海基会认证,是大陆居民为将亲属关系证明用于台湾地区(如探亲签证、亲属团聚、遗产继承等),先由大陆公证处对亲属关系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再通过海基会对公证文书的效力进行验证并出具认证的两岸文件合规流程。因两岸特殊文书往来规定,该认证是大陆亲属关系证明在台湾地区具备法律效力的必要环节,确保文件被台湾移民署、法院、民政部门等官方机构认可。
一、办理流程
-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向户籍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或单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需注明亲属关系类型,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 办理公证:携带证明原件及相关材料到户籍地 / 常住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3-5 个工作日领取公证书(加急 1-2 个工作日);或通过【通慧办】线上公证认证服务平台上传材料扫描件
- 海基会认证与领取:材料至海基会后,常规 5-7 个工作日完成认证,认证件可通过海协会代收后邮寄给申请人,或由台湾地区接收方直接领取,领取时核对海基会认证标识及文件信息一致性。
二、所需材料
必交材料:
- 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由派出所 / 社区 / 单位出具,注明亲属双方身份信息、关系类型及出具日期);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申请人户口本原件(需包含申请人及亲属的户籍页,无共同户籍需额外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 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需含公证编号、公证处公章及公证员签名)。
特殊情况补充:
- 委托代办:需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亲属已故:需提供已故亲属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已故亲属与申请人的亲属关系佐证(如旧户口本、出生证);
- 境外亲属: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护照 / 台胞证扫描件,及亲属在境外的居住证明(如台湾地区居住证复印件);
- 关系佐证不足:如无直接亲属关系证明,需补充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辅助材料。
三、常见问答
- Q:办理海基会认证必须通过海协会转递吗?
A:是的,根据两岸文书往来规定,大陆公证文书需由海协会统一转递至海基会,个人无法直接向海基会提交材料,避免文件被退回。
- Q:认证后的文件在台湾地区有效期多久?
A:台湾地区通常要求 “认证完成后 6 个月内使用”,建议认证后 3-6 个月内办理探亲、继承等事务,超过有效期需重新办理。
- Q:亲属在台湾地区,能否由台湾方申请认证?
A:可以,台湾地区接收方可向海基会提出认证申请,但需由大陆申请人先完成公证并委托海协会转递材料,双方需提前确认材料对接流程。
- Q:公证书内容有误,能否修改后重新认证?
A:不能,需先到原公证处办理公证书更正或重新公证,获取新公证书后再通过海协会转递海基会认证,原错误公证书对应的认证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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