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用于海外开店,公证需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admin 2025-10-23 14:30:03 14
需额外提供市场监管局出具的《营业执照信息核实证明》,同时明确 “个体工商户” 性质(翻译不可译为 “公司”),补充经营证明辅助核验真实性。
🔍 办理流程
  1. 到注册地市场监管局,申请《信息核实证明》(注明经营者信息、经营范围,盖监管局章);
  2. 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核实证明等材料到涉外公证处,申请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证”;
  3. 需翻译的,按海外国家要求翻译(注明 “个体工商户”);
  4. 公证后到贸促会办商事认证,部分国家需办使馆认证。
📋 材料清单
  • 必带:营业执照原件、市场监管局《信息核实证明》、经营者身份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 补充:海外店铺《注册申请表》、翻译件(盖翻译章)、近期经营流水(辅助证明)。
⚠️ 避坑指南
  • 翻译需译为 “Individual Business”,不可写 “Company”,避免误解;
  • 经营范围翻译需与海外开店业务匹配,不可扩大 / 缩小;
  • 不可用电子版替代原件公证,公证员需核验原件防伪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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